王锐 (Rui Wang)

  • 如果三文鱼知道会死?

    如果三文鱼知道会死?

    河水在山谷间轰鸣,白色的浪花撞上礁石。一条条三文鱼从深水中跃起,鳞片在阳光下闪过短促的银光,又重重跌回激流。它们已经疲惫不堪,身体消瘦,几乎不再进食,却仍然朝着上游游去。

    没有人驱赶它们,也没有食物在前方诱惑。它们为什么要离开辽阔而富足的大海,冒着受伤甚至死亡的危险,回到那条出生的河流?

    这就是三文鱼一生中最神秘、也最壮烈的旅程:洄游。

    它们出生在淡水河流,长大后游向大海,在海洋中生活几年。每一种三文鱼都有自己的生物钟。到了繁殖的时候,它们会离开大海,千里迢迢回到出生的河流。一路逆流而上,越过激流和浅滩,有的甚至要跃过瀑布。它们几乎不再进食,身体越来越虚弱,最后到达产卵地,完成繁殖。许多三文鱼产卵之后不久便死去。

    这是今年8月1日,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小镇 凯奇坎(Ketchikan)看到的情景。 每年三文鱼产卵季,凯奇坎河(Ketchikan Creek) 都会有大批的三文鱼洄游,甚是新奇,吸引了大批的游客。

    三文鱼终于到了凯奇坎河(Ketchikan Creek)上游的平稳产卵地

    据介绍,只有1% 的 三文鱼能够从河里出生,到海洋生活,再洄游到出生地繁殖,完成一生。

    有一个问题是: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?一些游客被三文鱼的母爱和牺牲精神所感动!

    但答案可能很简单:本能。正是这种本能,才使得三文鱼可以在自然界里持续生存下去。

    三文鱼并不知道什么叫“生命的意义”,大概也不会计算这趟旅程是否值得。它不会想到:我好不容易活到今天,为什么要离开食物丰富的大海,逆流而上,最后把自己的生命也搭进去?

    它只是到了那个时候,就出发了。三文鱼的选择可能并不难,也不痛苦,仅是它生命的必然过程。

    可是,如果三文鱼知道自己会死呢?

    如果它突然有了人的思考能力,事情可能就麻烦了。

    它也许会算一笔账:留在大海里,食物充足,也不用逆流而上;回到出生的河流,却要忍受饥饿、疲劳和危险,最后还要死亡。从个人利益来说,这显然是一笔赔本买卖。

    如果它真的会这样计算,还会不会出发?这当然只是一个假设,却让我想到人的问题。

    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之一,就是我们不仅活着,还知道自己活着;不仅经历生活,还会站在生活之外观察自己。

    我们会问:我这样做值得吗?别人是不是比我过得好?当初如果选择另外一条路,现在会不会不一样?人活几十年,最后都要离开,那么忙忙碌碌究竟为了什么?

    这种思考能力是人的伟大之处,却也是痛苦的来源之一。

    三文鱼会受伤,会疲劳,也会感受到危险,但它不会因为想到十年以后而焦虑,也不会半夜醒来,为二十年前的一次错误后悔。它更不会因为看到另一条三文鱼游得比自己快,就怀疑自己的一生是否失败。

    人却会。

    我们不仅承受今天真实发生的痛苦,还会重新体验昨天的痛苦,并提前想像明天可能发生事而焦虑。很多情况下,事情本身只让我们痛苦一次,我们的头脑却可以让它发生几十次。

    那么,人是不是应该少思考一点?多用直觉和常识来做判断?我越来越觉得,答案应该是肯定的,至少有些事情应该如此。

    这并不是放弃理性。买房、看病、投资、工作以及人生的重要选择,当然需要思考,但思考不是生活,要能放下。对于没有答案的问题,也不一定非要找到答案。

    生活中大量的事情,没有必要反复分析。天气好就出去走走,饿了好好吃一顿,累了早点睡觉;喜欢一本书就读下去,见到老朋友就坐下来聊聊天。很多时候,我们不需要一边生活,一边不断问自己:“我现在幸福吗?”

    也许我们可以向三文鱼学一点东西:三文鱼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,只是一直向前游。

  • 伦敦怪事 1:没有宪法的宪政国家

    伦敦怪事 1:没有宪法的宪政国家

    很多人都听说过一句话:“英国没有宪法。”

    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,觉得很奇怪:一个现代民主国家,怎么可能没有宪法?时间久了,了解到,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。有误解在里边。

    准确的说法应该是:英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成文宪法,但英国拥有完整的宪法体系,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宪政国家之一。这里的区别,看似只是几个字,实际上意义完全不同。

    很多国家,例如美国、中国、法国、日本,都有一部正式命名为《宪法》的法典,它通常被视为国家的根本法,所有法律都不能与之冲突。

    英国则不同。英国没有一本叫做《宪法》的文件,但国家运行同样有一整套明确的规则。这些规则有几个不同的来源。

    首先,是议会通过的重要法律。例如1215年的《大宪章》(Magna Carta)、1689年的《权利法案》(Bill of Rights),以及后来有关人权、司法改革等法律,都构成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    其次,是普通法(Common Law)。英国法官在几百年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大量判例,其中不少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原则,例如司法独立、程序公正等。

    第三,是宪法惯例(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)。

    这些惯例并不是法律,却几乎人人遵守。例如,国王任命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;国王虽然是国家元首,但通常都会按照首相和内阁的建议行使职权;内阁必须对议会负责。如果政府失去下议院多数支持,通常就需要辞职或者举行大选。

    这些规则虽然没有写进一部统一的宪法,却已经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
    那么,什么才是真正的”宪政”国家昵?很多人认为,有宪法就是宪政,没有宪法就不是宪政。其实并非如此。

    宪政的核心,并不是有没有一本叫《宪法》的文件,而是国家权力是否受到约束。

    一个真正的宪政国家,应当做到政府依法行使权力,司法保持独立,议会能够监督政府,公民权利得到法律保护,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。

    英国正是这样的一个国家。英国国家运行具有以上基本特征。

    英国“宪法”还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,就是”议会主权”(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)。

    英国著名法学家A. V. Dicey曾经提出,英国议会拥有制定和废除任何法律的权力,法院不能宣布议会正式通过的法律无效。

    这一点,与美国不同。美国实行的是”宪法至上”,最高法院可以裁定国会通过的法律是否违宪;而英国则强调议会至上,由议会代表人民制定法律,法院主要负责解释和适用法律,而不是推翻议会立法。

    为什么英国一直没有制定一部成文宪法?原因主要在于历史。

    英国没有经历像美国独立战争或法国大革命那样彻底推翻旧制度、重新建立国家的过程。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在数百年的历史中不断演变、逐步改革形成的。很多制度今天看来十分成熟,当初却是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。

    英国人更倾向于渐进式改革,而不是推倒重来。

    也正因为如此,英国的政治制度具有很强的连续性。几百年前形成的一些原则,今天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    所以,英国不是没有宪法,而是没有一部统一的成文宪法。它的宪法散见于法律、判例、政治惯例和历史传统之中,却同样规范着国家权力的运行,也同样保障着民主与法治。

    个人观察,英国很多制度的运行,不完全依赖法律,一定程度上依赖一种”默认遵守规则”的文化。公交车排队、地铁扶梯站右行左、议会辩论、法院独立,甚至国王的角色,都体现了这种特点。

    本文的标题,正是英国政治制度独特、也最值得研究的地方。

  • 在伦敦,开始写点东西

    在伦敦,开始写点东西

    我在英国生活很多年了。时间久了,很多事情已经习以为常,但有时候和国内的朋友聊天,才发现一些很普通的事情,也值得分享。

    比如英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酒吧,为什么大学本科通常只有三年,为什么一个并不大的英国却有四支国家足球队,为什么很多电视剧可以一拍几十年。还有一些更实际的问题:中国企业到了英国,为什么一些在国内很成功的做法,在这里却未必行得通。

    这里不是一个介绍英国的“知识网站”。网上这样的内容已经很多了。我更想写自己看到的英国:有些是生活中的小事,有些是社会和文化现象,有些则来自过去工作的经历和观察。

    看到什么,想到什么,就写一点。不追求每天更新,也不是每一篇文章都有什么结论。

    开始写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