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英国称为“王国”,而不是“共和国”?

英国的全称是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(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ETAIN AND NORTHER IRELAND)。大不列颠(GREAT BRITAIN) 是指英格兰,苏格兰和威尔士。 这三个民族居住在英伦岛上。北爱尔兰是在是在爱尔兰岛的东北角的一块土地,主要居民是北爱尔兰人。

所谓称为“王国”,是因为英国国体不是共和制,而是君主立宪制。

君主制和共和制是两个很传统的国家治理架构。 共和制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9年, 罗马帝国的国民推翻了罗马皇帝,建立了共和制。 在共和制体制下,国家首脑(或政府)是由国民选举产生的,代表老百姓来行使职权和管理国家。目前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是共和制。共和制元首可以是实权元首,如美国,法国;也可以是虚位元首,如德国,而实权在内阁。

君主立宪制 (Constitutional Monarchy) 的国家体制,是由君主专制的体制发展出来的。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,通过立宪保证人民的主权,限制君主的权力,实现国家实际意义上的共和理想,而不采取共和体制。

英国的君主制开始于1066年,“征服者威廉一世”成为了首位在伦敦西敏寺教堂加冕的首位英格兰国王。也是英国作为一个国家体制的开始。

刚刚过去的5月6日,查尔斯三世加冕,成为了第40位国王。上一次是查尔斯的母亲在1953年加冕成为女王。当时查尔斯年仅4岁。

英国是历史上首个实行君主立宪的国家。由君主制向君主立宪制的转变和完善,就是君主的权力不断地被消减和限制的过程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,把权力关进笼子里。而且不断缩减笼子尺寸。

1215年,英格兰的国王约翰被迫签署了[大宪章],对国王的权力限制。这是英国君主立宪的开端。大宪章主要有以下几点:

  • 限制国王对财产的控制权:国王不得在没有贵族同意的情况下征收额外的税款或征用财产。

  • 保障公民自由:任何自由男子不得被剥夺自由或财产,除非他们违反了法律。

  • 建立法律制度:国王必须遵守英国法律,并且不能对任何人实行任意拘留或审判。

  • 保护教会权益:教会有权自行选举主教和其他高级教士,国王不得干涉教会的选举和政治事务。

  • 建立司法程序:英国法院必须在公正和平等的基础上处理案件,不能以身份、财富或其他因素为依据。

[大宪章]其实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宪法。它的出现,说明君权不再是高于一切的。君主也得受法律的管制。但君主立宪的完善和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,英国发生了多次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。如1642-1651年间,英格兰发生的议会派和保皇派之间的内战。一直到1688年反对詹姆斯二世的“光荣革命”后,英国议会于1689年通过了【权力法案】。巩固和完善了议会至上,法院独立和公民的权力和自由不被侵犯等重要基本原则。从而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。

通过契约来达到君权和民权的平衡,避免了激烈的革命带来的更大的流血和社会创伤,也是一种政治智慧。想想中国在清末时期搞“君主立宪”的艰难及最后的失败。一场推翻清朝专制的革命,带来的是新的独裁政治,军阀战争,百姓疾苦和国家积弱。

英国的君主立宪的体制,持续至今已300多年了。

Rui Wang

王锐,住伦敦,喜欢分享一些英国话题的博客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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